文山州一酒吧接纳未成年人消费被罚28000元!
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一、案件名称:富宁迈凯伦酒吧接纳未成年人案((富)文综罚字〔2022〕第06号)
二、案件情况:经农某勇举报查实2022年7月7日、8日,位于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新华镇迎宾路农资公司仓库的富宁迈凯伦酒吧违规接纳农某兴、黎某榄等未成年人进行消费娱乐。经依法调查查实,富宁迈凯伦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违规经营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三、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及《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
四、处罚结果:罚款贰万捌仟(28000.00)元整。
五、处罚单位: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六、处罚时间: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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