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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酒吧大厅摔倒 向商家索赔全部医药费

    时间:2023-04-15 13:24:46  编辑:审核员  来源:夜推网  浏览:425次   【】【】【网站投稿

    近日,南宁的徐先生向媒体反映,称自己和朋友在酒吧聚会的时候摔倒了,造成膝盖粉碎性骨折,花了数万元的医药费,而商家则表示,徐先生摔倒的具体原因还不清楚,只能赔偿600元,这让徐先生无法接受。

    徐先生称,事发当天是2020年8月11日的凌晨,当时他正约了七八个朋友来到南宁市高新区某酒吧娱乐,可刚进门口便发生了“意外”。

    当事人 徐先生:

    我当时进去酒吧那里 就直接踩到那个水,不懂是水啧还是西瓜皮,就摔倒了,那时候我摔倒,有个女服务员,就扶我坐在那个凳子上,我以为休息一下就好了,后面休息快到天亮了,才去医院的。

    徐先生回忆,当时以为无大碍,岂料膝盖越来越疼,于是前往医院进行治疗。经查,徐先生膝盖部位已造成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费用高达数万元。

    徐先生认为,导致他摔倒的原因就是酒吧内走廊又窄又暗,而且缺乏必要的发光、反光等标识,因此,酒吧的经营管理者理应承担责任。

    志愿律师 卢丹:

    根据法律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判断公共场所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应综合考察该场所的职能和义务,是否相匹配配套的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保措施是否存在疏漏等综合因素进行确定。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商家愿赔偿600元

    之后,虽然徐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不过,由于目前该酒吧已经倒闭,且没有监控视频取证,因此徐先生的维权之路也遇到了阻碍。

    徐先生说,对方曾表示,如果你觉得赔偿数额不合适,可以走法律程序。在徐先生的带领下,记者也来到了事发的酒吧,发现酒吧门口已经上了锁,徐先生称自己目前也找不到酒吧的负责人。对此,律师表示,如果徐先生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场所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可以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记录,向法院提起诉讼。

    志愿律师 卢丹:

    我们并不太清楚,这个事件具体发生的一个过程,只能确定他这个损伤, 是在这个场所造成的,从工商监管部门的职能来说,他可以组织商家跟这个消费者之间,就这个损害来进行调解,但这个调解它并不具备有一个强制性,如果双方就这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徐先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

    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 商家将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表示,在这类案件中,经营者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是,这一安全保障义务并不是无限放大,只有在其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才须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酒吧有证据证明是徐先生喝酒或者其他的自身原因导致摔倒的话,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相对如果徐先生可以证明滑到是因为灯光昏暗或者地面湿滑等原因,酒吧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志愿律师 卢丹:

    在这个诉讼当中,他需要就他的损失情况票据,来进行一个举证,就事故发生的事实,他要承担一部分举证责任的。

    目前,徐先生表示将继续搜集证据,之后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